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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进出口拼箱货运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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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进口或出口拼箱货物,从总的流程上均可分为以下三种流程:货物流,指货物从生产仓库经过各种运输环节最终到达收货人的仓库或工厂;资金流,指货物从运输的起点到终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货款,陆运费、海运费、仓储费、港杂费等;信息流,指反映货物在不同运输阶段所处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及位移所产生的各种变化。在信息流中,单证的传递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进出口拼箱货运单证在其整个传递过程中有三个重要阶段,一、出口报关,订舱阶段;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三、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

  一、出口报关,订舱阶段

  主要单证有:1.订舱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货主自报关可省略);3.报关单;4.商业发票;5.装箱单、重量单;6.出口许可证;7.商检证;8.产地证明书;9.保险单;10.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其它相关单据。用其确定该票货物的如下属性:

  (一)物理属性:1.品名;2.毛重;3.体积;4.件数与包装;5.标记和号码。

  (二)运输属性:1.发货人;2.收货人;3.通知人;4.船名、航次;5.装货港;6.卸货港;7.目的地;8.运输交接方式;9.运费支付方式。

  (三)法律属性:1.是否符合出口国有关法律规定;2.是否符合进口国有关法律规定;3.海关是否已同意出口放行。

  拼箱公司作为承运方接货承运,首先要注意该票货的报关单据和委托书是否相符,是否一票一单;其次还要及时核对舱位配载情况,确保该票货物按发货人要求的航班及时间配载,最后通知CFS做好接货准备。此时单证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无误十分关键,如发生问题要及时通知发货人及相关部门。发货人最好选择有自己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CFS的专业拼箱公司来代理出口运输业务,如一时找不到该公司的准单,事后一定要告之该公司在准单的第四联加盖该拼箱公司的签单章。

  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

  1. 此阶段除报关时的重要单证外,拼箱公司还要缮制装货单以备二次报关使用。该装货单的场站收据副本、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场站收据、海关副本、港口费收结算联不可遗漏。装货单的发货人需填拼箱公司,收货人需填拼箱公司在目的港或转口港的代理,还应将该批箱货的所有装箱准单号、标记和号码、件数与包装、品名、毛重、体积等相关数据依次填写清楚。

  2. 此阶段不但要进一步核实报关单据与委托书之间是否相符,而且要核实单货之间是否相符,做到万无一失。

  3.如发生货物品名、重量、数量 等和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不符,要及时与货主及有关方面联系,变更单据使其和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如知情不报,在后续运输及通关环节上发生问题,拼箱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 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

  1. 缮制海运提单,其主要内容有:①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②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③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④接受、交付货物的地点;⑤货物的标志;⑥货物的名称、包装、件数、重量及尺码;⑦货物外表良好状况;⑧签发提单份数;⑨运输条款;⑩运费条款。

  集装箱提单是海上运输的重要单证,其作用如下:

  ① 责任划定。集装箱海运提单一经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该货物并对运输的安全负有责任。

  ② 交货的凭证。拼箱公司将提单送寄目的港的代理人,以取得提货的权利。

  ③ 运输合同的订立。集装箱海运提单一经签发,集装箱的承运人凭其收取运费,并承诺安全无误地完成该集装箱的货物运输任务。

  ④ 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掌握了货物的所有权,并可自由转让买卖。

  2.缮制小提单(House B/L)。集装箱拼箱是由若干个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货物所组成,拼箱公司根据其装箱准单分别缮制成相对应的小提单。

  3.提货单。拼箱收货人在目的港以小提单在交付相关费用后从拼箱公司的代理处换取提货的凭证,并据此及相关单据进行清关。

  单证伴随着整个物流运转,参与货物运输的许多当事人是看不到实际货物的,而唯一能够查核的就是单证,单证的准确无误,及时送达,在货物运输中至关重要。

来源:中华国际物流在线

.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按有关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须提交哪些证书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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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输往中国货物人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按有关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须提交以下证书或声明:
  (1)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美国、日本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
  (2)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
  (3)未使用术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凡未提供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有关声明的,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不予受理。

来源:中华外贸学习网

报关条件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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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条件   报关证件名称
1  进口许可证(包括经贸部、物派员、省级经贸委发证)
4  经贸部出口许可证
5  特派员出口许可证
6  省级经贸委出口许可证
7  特定商品进出口登记证明
8  禁止出口商品
9  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
A  进口商检证明
B  出口商检证明
C  动植物检疫放行证
D  医药检验合格证
E  食品进口检验证
F  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
G  被动出口配额证
H  文物出口证书
I  精神药物进(出)口谁许证
J  金银产品出口谁许证
K  非军事枪药进(出)口批件
L  无委办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
M  保密机进口许可证
N  机电产品进口证明
O  机电产品理口登记表
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R  兽药进口批准证书
S  统一经营进口商品
T  全国经营管理出口港澳果菜放行证
U  广东经营管理出口港澳果菜放行证
V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放行通知单
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Z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许可证明
n  国家经贸委进口登记证明

来源:made-in-china.com

报关条件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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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条件   报关证件名称
1  进口许可证(包括经贸部、物派员、省级经贸委发证)
4  经贸部出口许可证
5  特派员出口许可证
6  省级经贸委出口许可证
7  特定商品进出口登记证明
8  禁止出口商品
9  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
A  进口商检证明
B  出口商检证明
C  动植物检疫放行证
D  医药检验合格证
E  食品进口检验证
F  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
G  被动出口配额证
H  文物出口证书
I  精神药物进(出)口谁许证
J  金银产品出口谁许证
K  非军事枪药进(出)口批件
L  无委办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
M  保密机进口许可证
N  机电产品进口证明
O  机电产品理口登记表
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R  兽药进口批准证书
S  统一经营进口商品
T  全国经营管理出口港澳果菜放行证
U  广东经营管理出口港澳果菜放行证
V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放行通知单
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Z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许可证明
n  国家经贸委进口登记证明

来源:made-in-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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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报关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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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怎样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执行补偿贸易合同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应于合同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备案登记,同时提交下列单证:

    (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书和合同备案证明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4)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应领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出口成品批件。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和经济担保。

    海关在对上述单证审核后,对符合补偿贸易条件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口货物登记手册》,凭以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

    6.补偿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和设备进口,以及加工成品出口时,有关外贸(工贸)公司和生产公司单位应持凭《登记手册》和填写的货物报关单1式3份,向进出口地海关申报,并交验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7.补偿贸易项下进口的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至全部偿还上,属海关监管货物。

    未经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许可和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变卖或提取移作他用。如因故需变卖处理的,要报经贸主管部门许可,报海关批准,并按章补纳关税;如属许可证管理商品,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

    8.补偿贸易产品能否转让第三方?

    可以,中外双方在补偿贸易合同中规定将产品转售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且第三方须同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但不能由中方自行销售给第三方或代外商外商销售。如补偿产品属国家统一经营、有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项目,事先应报经贸部审批。

    9.补偿贸易合同执行完毕是否可继续出口产品?

    可以。但对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出口收购进的设备和其他物资,应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不能作为补偿贸易。

    10.租赁进口设备能否搞补偿贸易?

    租赁进口设备搞补偿贸易有以下两种情况:

    (1)租赁公司自行租赁、租借设备进口后,转租或转借给从事补偿贸易加工企业的,应照章纳税。

    (2)租赁公司受外商委托租赁设备进口从事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符合补偿贸易条件的,海关将给予相应的优惠。

    11.进料加工项下的成品能否作为补偿产品出口?

    如用进料加工项下的加工成品作为补偿外商所提供的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实际上等于以现汇购买了有关进口技术设备,不符合补偿贸易的有关规定。

12.补偿贸易合同到期或执行完毕后,怎样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补偿贸易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1个月内,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好《登记手册》内的核销申请表(单位盖章)连同货物进口时经口岸海关盖章的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送交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13.若国内原料缺乏,是否可以从国外进口原料生产成品偿还补偿贸易设备价款?

    在签订补偿贸易合同之前,应该进行可行性研究。原材料问题是可行性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如果原材料问题不能解决,就应该停止对外谈判,或者改签加工装配合同,进口的设备以工缴费偿还。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国内原材料突发性短缺,为了履行合同,必须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则该进口的原材料虽然将生产成品返销国外,属于进料加工性质,但不能给予减免进口税的优惠。如果原材料进口税负过高,有关企业承受不了,在经有关机关批准原材料进口可作进料加工办理的情况下,海关可按进料加工规定给予减免税,但凡以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生产成本偿还价款的部分设备,海关将补征设备的进口税。

来源:外贸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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