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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流程

出口商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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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工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准备一张商检局发放的《检验检疫工作流程登记表》)

3. 如果出口的货物是委托外贸公司或其它代理出口的,应起草一份《报检委托书》, 并应有该公司的签名和盖章。

4. 公司内部准备该出口产品的《装箱单》、《发票》、《产品测试报告》、委托外贸公司代理签约的还应准备《销售合同》、与国外客户签约的《外销合同》等资料。

5. 手工填写商检局发放的《质量检查报告》、并要有相关负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注:不得复印件,一定要原件)

6. 如产品有外观包装(一般为纸箱),需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操作程序:

(公司的报检员到商检局办理如下手续) 1. 到商检局电子打单处打印《出境货物报检单》,并交手续费。与原来手工写的《出境货物报检单》仔细核对,有错误立即让打单员更改。

2. 将电脑打印好的《出境货物报检单》与共它单据装订成套,并交到申检组做电脑申请手续。

3. 将成套单据交到机电组负责人员签名,并约定时间,商检局会派人员到工厂做货品抽检。

4. 商检局按约定时间到工厂,并根据公司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货品抽检。

5. 抽检合格后,商检局工作人员将打印一份《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并签名。

6. 公司报检员将《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交到科长室签名后,连同其它单据交到申检组过电脑账。 7. 公司报检员将整套单据交到计费组计费,将出具的计费单交到收费组,并交费。

8. 收费组将整套单据交到签证组,签证组确认无识后会出具一份《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给报检员,并收回所有单据备案。

9. 报检手续结束。

10. 出货后,请记住:对到你工厂验货的商检人员有所表示!(来源:螺丝网)

出口信用保险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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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投保
您需填写《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投保单》一式三份,把本出口企业的名称、地址、投保范围、出口情况、适保范围内的买方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清楚后,企业法人签章,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二、 申请限额
您在接到保险公司承保并签发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保险单》后,您应就本保单适用范围出口的每一家尽早向本公司书面申请信用限额,并填写《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一式三联,按表内的要求,把买家的情况,双方贸易条件以及本企业所需的限额如实填写清楚,为本企业在适保范围内的全部海外新旧买家申请信用限额。
三、 申报出口
保险公司通过《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批复限额,您每批出货后,十五天内(或每月十号前)逐批填写《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出口申报单》(或《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出口月申报表及保费计算书》)一式三份,按表中之要求,把出口的情况如实清楚填写,供保险公司计收保险费。对于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出口,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您补报。但若补报的出口已经发生损失或可能引起损失的事件已经发生,本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补报。如您有故意不报或严重漏报或误报情况,本公司对您已申报出口所发生的损失,有权拒绝承担责任。
四、 缴纳保险费
您在收到保险公司发出的"保险费发票"及有关托收单据的日期起十日内您应缴付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付保险费,本公司对您申报的有关出口,不负赔偿责任;如您超过规定期限二个月仍未交付保险费,本公司有权终止保单,已收的保险费概不退还。本公司每个月按您的申报和报单薄明细表列明的费率,计算应交的保险费。 保险费率如需调整,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您,通知发出后第二个月出口的货物,保险费按新费率计算。
五、 填报可损
您出货后,买方己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己提出拒绝收货及付款、买方逾期三个月未付或末付清货款或者发生本公司承保的政治风险项下的事件,应在十天内向保险公司填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可能损失通知书》。要清楚简述案情,并在赔偿等待其间,努力催收货款,密切与保险公司联系,及时告之追讨或处理的进程和结果。
六、 索赔损失
您收不到货款且追讨无效,保险条款规定的赔偿等待期届满,应尽快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填写《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索赔申请书》,同时,齐全、真实地提供"申请书"列明的所需单证(包括贸易合同、提单、出口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汇票、买卖双 方往来函电、《信用限额审批单》、出口申报表和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对您因买方无力偿付债务所致损失的索赔,保险公司在证实买方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后尽快赔付;对其它原因所致损失的索赔,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等待期满后,尽快赔付。对买方无力偿付债务引起的损失,如您未在买方被宣告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后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对其它原因引起的损失,未在赔偿等待期满后两个月内提出索赔,又未提出充分理由,保险公司对您的索赔有权拒绝受理。
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分别按保单明细表所列商业信用风和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百分比赔偿。但赔偿以不超过本公司批准买方信用限额或被保险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额的上述百分比为限。
七、 权益转让
您获悉保险公司的赔偿通知后,须出具《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中英文各一份)和中英文的《追讨委托书》。 如果买方逾期三个月未付或未付清货款,您在报"可能损失通知书"时同意委托保险公司先追讨,需提供该案的合同、提单、发票、贸易双方往来函电及中英文《追讨委托书》。(来源:外贸精英网)

订舱及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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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舱——定舱是托运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根据其具体需要,选定适当的船舶向承运人(即班轮公司或它的营业机构)以口头或订舱函电进行预约申请货物运输,并填写货物(进)出口委托书。订仓单上通常会有货名,重量及尺码、起运港,目的港、收发货人、船名等内容。承运人对这种申请(预约)给予承诺后,就会在舱位登记薄上登记,即表明承托双方已建立了有关货物运输的关系,并着手开始货物装船承运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2、报关、货物装箱:拼箱是指,由集装箱货运站将分属不同货主但流向相同的零星货物拼装为整箱予以运输。在此之前须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私人物品出口报关时,需货主提供的单证主要有:护照、目的地所在国的有效签证、出口货物清单(含货物名称、件数、重量、尺寸、货物价值)、代理报关委托书、货物托运(出) 进口委托书。

  报关所需各种单据:

  *如果您出国移民:请带护照正本、移民纸复印件两张、物品清单(中文两份、英文一份)、托运物品件数、体积、标志和估算的重量清单,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传真)。

  *如果您是台湾、香港、澳门居民:请带台胞证(或居留证)、学习或工作证明、新购物品发票、物品清单、体积和估算的重量清单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传真)。

  *如果您是外国人:请带护照或复印件、新购物品发票、离任职证明(正本)物品清单、体积和估算重量清单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传真)。

  *请填写订舱委托书(必须提供目的地准确的联络方式,将全部运费写在委托书上,以备日后确认)。

  另:※报关所需时间为货物包装入库后,3个工作日内。(来源:锦程物流网)

“出口再退运”流程及难点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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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退运

  申报直接退运的步骤:

  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

  单据包括: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发票,箱单、出口的发票,箱单、……退运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

  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出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通常需要四到十天)

  3、审批结束后,将单据分成进口和出口两票,同时预录。预录时需注意贸易方式……为直接退运,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将出口的报关单号打在进口报关单的备注栏里,进口的报关单号打在出口报关单备注栏。

  4、刷卡待现场交单后,先申报出口。待出口放行后,将放行单(下货纸)付在进口单据上递给负责进口退运的关员。

  5、关员审单签字以后便可放行。

  注:在审批、申报进口、申报出口时海关都有可能提出验货,如果提出验货,则先验货。

  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

  1、若属已收汇、已核销的情况,由出口商向外汇局面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经外汇“收汇核销证明”章后,由原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向海办理出口退运货物进口报关。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见附件一)办理相应手续,并向出口商出具盖有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出口商凭外汇局出具的“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并作相应的对外付汇国际收支申报(填写“非贸易(合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并注明该笔支出款对应的原涉外收入款款项的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4”,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货”字样)。九对外汇局未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的出口退汇业务,各外汇指银行一律不得办理。

  2、若属在出口收汇期间发生货物全部退运进境的,则由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货物进口申报手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由海关留存,并注销相对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差海关“单证专用章”),同时签发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出口报关单编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及由海关注销的原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办理注销原出口收汇核销单中退运金额手续。

  3、若属部分退运出口货物,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海关在出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出口商并,同时签发一出口返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备注拦上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注销原该出口货物相应的出口核销单下应收汇金额。

  二、关于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问题

  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时,退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持海关签发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外汇局签发的备案登记表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1、对己付汇进口货物退运必须先由进口商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签发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编号)。原进口商在收到外商退回的原进口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还需注明对应的原对外付款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8”,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款,并持海关签发的相应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银行收帐通知或结汇水单、外汇局签发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货物进口合同、运输单据等4并向外汇局办理进口货物退货退汇处理的手续,但收汇银行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2、进口商在办理末付汇的进口货物退运时,海关按以下办法处理:

  A、对进口货物全部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留存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并签发出口退运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

  B、对进口货物中部分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手续,在原进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际迟运的数量、金额后退回申报人,留存复印件。同时签发一份出口报关单(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原进口商凭海关批注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签发的出口报关单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三、进出口商应将有关进出口退运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与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证一并保留五年备查。

  四、在办理进口货物的退运手续时,原进口商及发货人应提供海关或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进出口商在办理进出口货物迟运手续时,如发生漏报、瞒报、伪报货物退运情况,构成逃汇、套汇、骗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货运方面:

  一、出口货物退运办理进口运输及报关所需费用:

  1、报关费

  2、代理费

  3、代作检

  4、海运费

  5、港口费,港杂费,换单费,堆存费根据国外客户提供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与船艾及仓库确认费用。

  6、商检费根据8位商品编码,件重尺与商检局确认费用。

  二、所需单据:

  退运说明,退运协议(双方签章),换单保函,箱单,发票,合同。

  (以上从货代那里拿到的资料)

  *国税局

  税务局出具证明

  1、已办理退税的货物:持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补税联系单》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已退税款的补缴手续。补缴后持盖有主观征税机关及国库章的税收缴款书、出口销售发票、进口提单等凭证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已补税的退运货物经加工修理又重新出口的,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销售发票和《《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税收缴款书原件重新办理退税申报。

  2、已申报未退税货物。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为内销或部分内销的,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不在退税。

  3、未申报退税货物。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如属部分退货的,则在出口报关单上注明退货数量及商品编码。

  *海关方面:

  进口方退运货物出运后,出口方收到退运货物的发票、箱单、提单、清关报关单,协同原始出口的报关单、发票、装箱单、退税部门的《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如未申报退税则不用)、核销单退税联、海关制式退运货物情况说明、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交货代办理清关事宜。

  经过再加工后出口,与正常出口类似,只是原始报关还要给海关,以便海关加注。(来源:锦程物流网)

申请进出口商品认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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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出口商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批量生产所需的完整、正确的产品图纸、技术要求和检验规程。

  2、保证产品、元器件、零部件和原材料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仪器和试验设备。

  3、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应符合《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和有关卫生法规、规定。

  4、相应的专业技术人 员、技术工人和计量、检验人员,能按照图纸、工艺条件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和试验。

  5、符合认证要求 的质量管理体系(来源:锦程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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